1.范圍
1.1本標準規定了用毛氈在皮革表面進行往復式摩擦,以確定皮革表面摩擦色牢度的方法。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皮革。
2.引用標準
2.1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,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。
GB250-1995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
GB251-1995評定沾色用灰色樣卡
GB/T6682-199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
QB/T3812.2-1999皮革物理性能測試用試片的空氣調節
QB/T2464.23-1999-皮革顏色耐汗牢度測定方法
FZ/T60004-1991 非織造布厚度的測量
3.試驗原理
3.1在規定的壓力下,用規定的毛氈對皮革的一個表面進行往復式的摩擦測試,測試規定的次數,用灰色卡對毛氈表面、皮革表面的顏色變化進行比較,確定等級,并記錄皮革表面任何可見的變化或損壞
注:在測試過程中,由于有色物質的遷移,例如:涂層、顏料、染料或者灰塵、皮革表面其他可能原在帶來的顏色遷移,導致毛氈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顏色污染
4.設備要求
4.1摩擦色牢度測試儀(相符機型HT-1038IULTCS皮革摩擦色牢度試驗機)
4.1.1測試臺:水平金屬平臺
4.1.2固定夾:將皮革固定在平臺上,中間有80mm空隙:使皮革試樣沿摩擦方向拉伸20%的裝置
4.1.3測試柱:質量(500±25)g可移動。
4.1.4測試面積:15×15mm,調節測試頭的裝置,使毛氈墊可以與測試平臺水平接觸
4.1.5負重塊:(500±10),加載后使測試柱總質量為1000g
4.1.6調節裝置:上下調節測試柱,使測試頭與試樣水平接觸,驅動測試臺往復運動的裝置
4.1.7測試臺往復運動:運動距離35mm~40mm,運動速率40±2次/分,(往、返記作一次)4.1.8計數器:可預置計數的記數裝置
4.2摩擦材料
4.2.1白色或黑色方型毛氈,15×15mm,沖壓下的純毛氈決應符合以下要求
4.2.2將5克毛氈加去離子水200毫升,放入聚乙烯瓶中,放置2小時,其提取液的PH為5.5~7.0
4.2.3每單位面積質量1750±100g/m3
4.2.4厚度,應符合FZ/T60004的規定,(5.5±5)mm
4.2.5黑色毛氈應經酸性黑24(CL26370)染色
4.3試樣要求
4.3.1長方型,至少120毫米,20毫米寬,以滿足)各個方各測試的要求
注:通常出于一系列的考慮(皮革和毛氈的調節,往復的次數),只有一個試樣被測試,盡管有爭議,強烈推薦測試從不同部位取樣的多個試樣,試樣與毛氈的空氣調節
4.3.2干的試樣和毛——按QB/T3812.2的規定進行調節
4.3.3濕的毛氈
將毛氈放入去離子水中,緩慢加熱至沸騰,使毛氈浸透。將熱水倒掉,加入冷的支離子水,直到濕毛氈達到室溫。使用前將毛氈從水中取出,放在四張吸水濾紙中間(上、下各兩張,測試面與濾紙水平按觸),再在濾紙上放置(900±10)g的重物,時間1min,,擠去水分。